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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七十年前的天空飞过

2000-05-18 来源:光明日报 王晓 我有话说

有很多遗忘的理由 。

100年后,人们再提起徐志摩这个名字的时候,或许就像今天我们提及唐伯虎的感觉一样:一个才子。

才子——灵性加任性之和。灵性不等于博学也不等于杰出,但是可以使一个人看起来很精彩,轻飘飘地,不经意间就不同凡响了。任性则是一个少不更事的孩子不管不顾地善良着、纯洁着、坚守着。结局是与天斗,斗不过;与地斗,斗不过;与人斗,斗不过。如果不肯屈从于环境,便会被老谋深算的命运一巴掌闷死。

志摩死于天空。“是人没有不想飞的。老是在这地面上爬着够多厌烦,不说别的。飞出这圈子,飞出这圈子!到云端里去!那个成天不千百遍地这么想?飞上天空去浮着,看地球这弹丸在大空里滚着,从陆地看到海,从海再看回陆地。凌空去看一个明白——这才是做人的趣味,做人的权威,做人的交代。这皮囊要是太重挪不动,就掷了它,可能的话,飞出这圈子,飞出这圈子!”(《想飞》)

上天是如此厚待他——当很多学人“死于字典”的时候,却让他死于天空,圆了一个飞去的梦。我宁愿相信一切都是天意,而不去追究尘世的责任。

这一年,志摩奔波劳碌,仅在京沪之间就往返了8次,还不包括母亲病危和病逝之际,他在上海与家乡硖石之间的往还。

这是1931年,国民党上海党部已经指使光华大学的党员学生闹事,把徐志摩等人赶出了学校;徐志摩已经辞去了南京中央大学的教职;还有,就是他和陆小曼结婚已经5年了;他已经获得了保君健赠的免费飞机票……命运已经布下了所有的圈套,单等他落网。

2月,应胡适之邀,徐志摩赴北京大学英文系任教,借住在胡家;同时,由温源宁介绍,兼任北京女子大学教授——不要不相信,这确实是为了多拿一份薪水。上海方面,仍兼中华书局、大东书局编辑。徐志摩的离沪,一半是为了生活,为了养家糊口;一半是为了理想。可是,偏偏有好事者传言他和陆小曼不和,并且林徽音一家住在北平,当时她又恰巧正在患肺病。徐志摩不得不一遍又一遍地向陆小曼解释,但是仍然误会不断。

读徐志摩这一年写给陆小曼的信决不是一件开心的事。70年前的燥热和寒冷轮番袭来,真正是“焦首朝朝还暮暮,煎心日日复年年”。

这一年的11月19日,有雾,想到林徽音当晚在协和小礼堂为外国使节演讲中国建筑艺术,徐志摩要急着赶去,就不犹豫地从上海启程了。“济南号”上午8时起飞,10:10抵徐州,10:20继续北飞,午后2时因天雨雾大,误触开山山顶,失事堕毁。

在这一年的故事里,我看到一个任性的人,活过、爱过,最后“飞走了”。他想和所爱的人携手;想在“海滩上种花”,想竭尽所能做一些“超乎个人利害的事情”——和当时所有的青年一样,他执拗地相信“理想”、“努力”,相信“新月”孕育着无限希望。但是人再任性也不如天任性。

我喜欢徐志摩一首不是太有名的诗,叫做《我是个无依无伴的小孩》。他是徐家的独子,“无依无伴”的感觉可能会更强烈一些。本质的柔弱决定了他至情至性的一面,简单地说,就是“心太弱”,所以“很受伤”。

我非常理解徐志摩称陆小曼是“第一个”给他爱的女人。

张幼仪是他的结发妻子,为了与张幼仪离婚的事,徐志摩遭到来自家族和社会的多方责备和阻挠。志摩表示“甘冒世之大不韪”,要“竭全力以斗”,“将于花花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

而他和林徽音的故事,即便用今天的眼光来看,林徽音的选择也是正确的不能再正确了。一个人只有能够成功地用感情做攻击这个世界的最后武器,手持游戏的利刃四面挥舞,他才会有能力战无不胜、永不受伤,他也才能够在转身的时候不动身色。我想,游戏规则在70年前或70年后都不会有什么大的变动,改变的只是表面上的形式。

与陆小曼的相爱使徐志摩发现“幸福还不是不可能的”。正是因为遭到了太多的非议,他们才更加珍视彼此的相互拥有。徐志摩和陆小曼都留下了大量的书信和日记以鉴证这段一直在绝望中抗争的感情。

1926年的阴历八月廿七日,孔诞日,徐志摩和陆小曼在上海艰难地完婚,由梁启超证婚,胡适做介绍人。致证婚辞的时候,梁启超以严师的身份教训到:“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情不专,以致离婚再娶,……以后务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接着,又告诫新婚夫妇:“你们都是离过婚,重又结婚的,都是用情不专,以后要痛自悔悟,……祝你们这次是最后一次的结婚!”满座闻之色变。徐志摩也不得不硬着头皮听完了这篇训词。婚礼的第二天,梁启超在给子女的信中说到这件事:“昨天我做了一件极不情愿做之事,去替徐志摩证婚。他的新妇是王受庆夫人,与志摩恋爱上,才和受庆离婚,实在是不道德之极。我屡次告诫志摩而无效,胡适之、张彭春苦苦为他说情,到底以姑息志摩之故,卒徇其请。我在礼堂演说一篇训词,大大教训一番,新人及满堂宾客无不失色,此恐是中外古今所未闻之婚礼矣。”信里附上婚礼训词的全文,特地要梁思成、林徽音认真读读。

一部很有名的影片里,女主人公有一句台词是:“我和别的女人一样,要呼吸、会咳嗽、有蛀牙。”不错,陆小曼也“和别的女人一样”,她体弱多病,总是吃着莫名其妙的醋,过惯了慵懒奢糜的生活,喜欢社交和应酬——虽然她自己总是否认这一点。

和志摩结婚的时候,徐家提出的条件一是要梁启超作证婚人;二是结婚费用自理。这样他们欠了一屁股的债,手头自然没有以前宽裕。可是陆小曼不会也不想节省,徐志摩多次恳求她“戒烟”便是明证。

时光不可逆转地走到了1931年,刚结婚时的甜蜜已经平淡了许多,因为生活所迫的分居,也因为外界不间歇的流言,他们的误会在加深。由爱而来的伤害比一般的伤害更深重。

如同徐志摩生命中的前两个女人都“有诗为证”一样,1931年初的《别拧我,疼》闪现着陆小曼的影子、陆小曼的情态。许多人对这首诗的调笑口吻不以为然,但是你不得不承认,这是一首典型的才子诗。原创性的口语很自然地化入诗中,使简单的四个汉字无端地风情万种。

一个任性的人风风火火地在70年前的天空飞过,不再回来。他曾经那样真诚而无奈地去生活、真诚而无奈地去爱、真诚而无奈地去追寻。

但是,有很多遗忘的理由。几乎没有人再想起他曾经两眼放光地筹措过“中国农村建设基地”,希望世上多一个新的“桃花源”了,他愿意给它起名叫“翠庄”;几乎没有人再想起他曾经怀着“以副刊消灭副刊”(针对当时各报《副刊》量高质低而言)的激情做过《晨报副刊》、《剧刊》、《诗镌》、《新月》的主笔了,他想“应上前去”;还有那些或创作或翻译的文字,琐碎的、浩繁的、他用自己的性灵和一腔年轻的鲜血浇灌过的,如今还会有人去读么?

在现代汉语日趋成熟的今天,白话文童稚时期的许多新诗起来越显出苍白、幼稚和笨拙。志摩的诗也不例外。他离诗歌的“王座”很遥远,充其量只是一个才子——诗歌皇帝脚下聪慧的臣民,在太过空阔的舞台上,终其一生也没有走出“灯火阑珊处”。但是至少,他为白话新诗的写作提供了有益的尝试,尤其是对诗歌音乐性的探索功不可没。

70年前的天空记取了他飞翔的样子,使我在回望的时候可以看到一个飞去的身影,听到一种远去的声音:

“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

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徐志摩全集》广西民族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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